以前,小時後,父親訓練我把寫日記養成一種習慣。

我的確有落實至少十年以上吧~

那些日記本都還留著。放在嘉義家裡某個角落~

每天,這兩個字是我日記例行性開頭詞。

開始工作之後,至少有五年沒寫了哦,都寫在網誌上,

來澳洲之後,閒的時間忽然多了起來,就開始寫起日記來,

這次就寫在妹妹送給我的日記本裡。

我想我很快就會用完它~

還有啊,為了和家人聯繫,就買了skype點數台幣400元,

結果今天打給哈特利和父母親,收訊超差,當初,在免費試用時,收訊超好,

才用信用卡買了點數,結果....讓兩邊的人都很煩,斷斷續續的,根本不能好好聊天。

無耐耶~比國際龍卡還不好用,只是用手機打,還要加值我的預付額度,麻煩呀,

一星期才下山一次(下山才能收訊),還是不浪費錢加值了。

再來,就是我把痞子英雄看完了。

好看!好看!

報告完畢

採草莓不好賺,不要輕易嚐試,但是個很好的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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